提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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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标题 | 人防工程监理资质问题 | |
分类 | 法务与行业合法权益保护专家组 | |
提问时间 | 2021-08-04 | |
提问内容 | 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国务院已发文取消,但地方政府人防办在人防工程单项验收中,仍然要求“房屋建筑附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包括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附建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要有人防工程监理资质,没有的要到省人防办备案。作为协会的会员单位,我认为,省协会能不能结合国务院文件进一步明确人防工程监理资质问题。 | |
回复信息 | ||
回复时间 | 2021-08-05 |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提的问题我会无法给予满意答复,毕竟是涉及行政许可事项,不过你的问题我会会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