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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关于征集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20-12-03
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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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原则,省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相关行业管理、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等领域,尤其是对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技术应用方面有造诣的专家。

专家委拟设置2个专家组,分别为工程总承包专家组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专家组。各专家组委员暂定15-20人,其中组长1名,副组长3名。专家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由2个专家组组长兼任),委员若干名(包括2个专家组的全部委员)。

二、申请条件

(一)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尚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

2. 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建设与管理领域取得卓著成绩,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3.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建设与管理或理论研究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20年以上,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

4. 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至少3项;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至少3项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工程咨询项目;或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理论研究文章3篇以上;

5. 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6.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退休人员,应经其退休前的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二)主任和副主任委员除应当具备委员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银质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等国内外知名奖项;

2. 从事相关管理工作10年以上;

3. 能够高效、公正履行职责,并能兼顾各方利益。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2. 3年内未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和理论研究工作的(以相关成果签字为准);

3. 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政务处分、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表;

2. 有代表性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或理论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3. 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专家委委员候选人填写《湖北省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专家委委员申请表》(见附件)。

(二)委员可自愿申请参加工程总承包专家组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专家组,只能二选一;也可申请担任所选专家组的组长或副组长。

(三)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工作单位与推荐单位公章需一致。

(四)请将申请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1年1月15日前,提交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scc@hbszjt.net.cn。

我厅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专家委委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峰、戴剑锋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市场处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方式:027-68873176、68873409

 

附件:

湖北省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专家委委员申请表P020201202590866088304.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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