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监协【2018】06号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2017-2018年“先进监理企业”、“优秀监理工程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监理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监理企业和广大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树立工程监理企业品牌形象。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开展评选表彰2017-2018年度“先进监理企业”、“优秀监理工程师”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一)先进监理企业。已取得资质证书、会龄满两年及以上的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
(二)优秀监理工程师。已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三年以上的从业人员。
(三)表彰名额。根据《湖北省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鄂评组发〔2014〕3号)文件的要求,全省先进监理企业名额50个,全省优秀监理工程师名额100名。请各地、市、州协会,各相关部门或单位严格按评选的条件和比例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监理企业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在本行业具有良好信誉。
2、严格按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开展监理业务,企业各项制度健全完善,监理项目管理制度齐全完备,项目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3、近两年(2016年5月-2018年6月,下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所承担的已完成工程项目中,获得1项国家级、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及以上本地区优质工程奖。并在同地区、同专业、同等级企业中业绩突出。
4、所承担的监理项目“三控二管一协调”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业主好评,考评期间未发生被通报的因监理企业责任而引发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5、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二)优秀监理工程师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协调能力。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3、近三年在监理项目管理工作中,能较好地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出现因监理责任引发的质量、安全事故,得到业主好评。
三、评选程序及申报事项
(一)评选程序
1、先进监理企业。由企业填写“先进监理企业申报表”(见附表1),企业所在地的行业协会或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申报资料原件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在企业提供资料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报省建设监理协会(省直属和中央在鄂企业直接报省建设监理协会)。
2、优秀监理工程师、由个人填写〈优秀监理工程师申报表〉(见附表2),所在企业签署推荐意见,经企业所在地的行业协会或管理部门集中报省建设监理协会(省直属和中央在鄂企业直接报省建设监理协会)。
3、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并在协会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通报表彰。
(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须提供的申报资料
1、申报先进监理企业须提供如下资料:
(1)〈先进监理企业申报表〉一式二份;
(2)《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在岗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汇总表;
(4)近二年内有代表性的工程监理合同、项目监理规划、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5)会员证的正、副本的复印件;
(6)推荐的三个供抽查的在建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资料;
(7)获奖工程项目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8)近二年完成的监理合同额、企业财务负债表、年度财务报表。
2、申报优秀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优秀监理工程师申报表》一式二份;
(2)《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出具对被推荐人员业绩评述和推荐的函;
(4)所监理工程项目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整个推荐评选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9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各地上报时间:2018年5月-2018年6月底前;
2、专家初评:7月上旬;
3、项目抽查:7月—8月;
4、公示:9月中旬;
5、将综合评定“先进监理企业”、“优秀监理工程师”,于9月30日前公布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州监理协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认真审核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资料,严格把关。
2、各申报企业和个人真实的提供资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先进监理企业”、“优秀监理工程师”荣誉的,一经查实,取消称号,通报批评,并取消下一届评先的资格。
3、先进监理企业申报表和优秀监理工程师申报表进入协会网站下载。
4、所有申报资料以A4幅面纸装订成册,于2018年6月底前送省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李胜炜、洪成成
联系电话:027-63377899
附表:1、先进监理企业申报表1doc.doc
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4月13日